第二百七十三章痴狂追星人
“什么,你是张静君”
可能是王不死的脑袋慢了半拍,对于张静君的个人介绍脸上竟然没有出现异色,说出这话的竟然是刘美。
对于自家少爷交代的事情,刘美还是很尽责的,为了不让客人吃亏,更不能让自家少爷吃亏,八百颗糖豆,刘美是整整数了五遍,确定没有任何问题之后,这才用油纸包住放进了布袋里,八百颗,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也是足足装了满满一布袋,刘美背的都有点吃力。
而张静君的自我介绍正好在刘美出现的那一刹那。
张静君的名气可谓家喻户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也许你可能不知道当今圣上叫什么,但是如果不知道张静君是谁,只能说明你不是地球人。
“你你你你你,你就是张静君”。
因为激动,刘美的话显得有点语无伦次。
作为大明星,也算是高高在上的人,张静君在王不死面前说出自己的名字,也存在自我炫耀的成分,只是张静君也没想到,这个时候会有其他人出现,想让惊讶的人没有惊讶,不想惊讶的人倒是惊讶莫名。
刘美的出现倒是让张静君有些无措,急忙戴上了面巾。疯狂的粉丝做出什么事情都是不觉得意外的。
“刘美,你这怎么了”?王不死也算是第一次见到刘美这么失态,满含热泪,神情激动,就连自己救他脱离苦海恩同再造的功劳他都没有这么感动,难道面前这位是刘美的初恋女友,由于父母的贪财牟利,硬生生的把恩爱的小恋人拆散,
“少爷,你,你竟然不认识张静君”!刘美满脸的疑惑。
“额。这名字是挺熟悉的,”王不死仔细想了想“一时半会也没想出”。
“少爷,她是大明星啊”刘美恨铁不成的回答,“你怎么能不认识了”。
“大明星”听到这职业王不死也是有点惊讶,“是不是唱酸酸甜甜的那一位,啊,难道她也一起穿越了”。
“额,少爷你说的是什么,什么穿越,那都是电视上骗人的,脑残玩意才相信,酸酸甜甜的那是苹果”平时见自己少爷脑袋也是挺灵光的,今天是怎么了,难道一天休息十八个小时有点少,“这位张静君是唱歌的,那位红遍大江南北,甚至是在国外番邦都很有名气的大明星张静君啊”。
张静君有点不自在,难道最近自己不红了嘛,自己的名字竟然王不死这小子都没听过,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自己的名字在大明帝国百姓的熟悉度堪比孔孟朱熹王守仁,张静君很是怀疑王不死是穿越过来的,而且时间还不会很长。
刘美的提醒让王不死豁然开朗,小心的问道“是不是唱那首《一封寄不出去的情书》的那位”
“对对对”刘美急忙附和“就是那个张静君,一封寄不出去的情书,千言万语表达不出,思念在心里堵,流浪何处是归宿”。
“你,你真的是张静君”王不死不敢相信的看着张静君,作为王不死这辈子唯一追过的明星,竟然没认出来实在是该死。
要的就是这种效果,张静君达到“我就是张静君,你说的那个张静君”。
王不死嗖的站起身,扑通趴到在地上,抱住了张静君的小腿,“啊哈哈,今天,今天见到活的张静君了”,
原谅男主的不矜持,毕竟这是王不死第一见到活的大明星,二十一世纪的明星还是很多的,基本上与娱乐有染的大家都会称他们为大明星,只是他们的地位太高,普通人是无法接近他们的,哪怕是他们的铁粉也会被他们那帮孔武有力的保镖阻挡在五米开外,只能是远远的看着,满含热泪的大声含着某某某,我爱你。
上辈子王不死就想当明星来着,一是收入高,二是可以与很多女明星合作,只是很遗憾,他很想被娱乐,但娱乐看不上他,王不死就连被娱乐的机会都没有,这辈子刚刚穿越来这大明帝国才短短半年,就让王不死见到了大明星,而且还是大明帝国乃至整个星球排的上号的大腕,王不死又怎么能够不激动,换成任何人估计都不会比王不死好多少。
刘美的感觉不太好,这自家少爷表现的是不是有些过了,虽然自己也很喜欢张静君,也是她的铁粉,永不生锈的那种,可是也没有到达五体投地,顶礼膜拜的地步,明星只是一种职业,可以爱,也可以深爱,但爱的也要有骨气有尊严,爱的非她不娶,那就有点过了,理性追星很重要,很明显自家少爷就不太理性,好歹也是有房有财的富家少爷,必要的矜持还是要的。
王不死突然的举动倒也让张静君吓了一跳,疯狂的粉丝有很多,有寄情书的,有送礼物的,甚至是有包场演唱会的,可是他们都是很矜持的,大明帝国的百姓都是很含蓄的,虽然对你很喜欢,但表面却表现的可有可无的表情。然后这位王不死表现的太过真实。
双手抱住自己的小腿,还好王不死并没有其他过分的举动,例如在张静君的袜子上抹鼻涕,或者是在人家的小腿上蹭痒痒。不然张静君一定会大叫家丁,上演一场一对十的真人表演。
这画面是那么的熟悉,不愧是双胞胎兄弟,就连抱小腿的力度都一样。张静君深有体会。
“你快点放开我,”张静君想要抽出腿,当然张静君的动作只是表态,实际作用为零。可以好不夸张的说,王不死可以以这种力度抱住张静君一辈子。天荒地老,我的手一直很牢。
“不放,打死都不放,你跑了怎么办”王不死坚持,“刘美快点去把门关上,不要让张静君跑了”。
刘美脸憋得通红,看了看张静君,又看了看趴在地上的少爷,“少爷,把人囚禁起来是犯法的”。
“额,刘美不要胡说,犯法的事情我是不会做的,遵纪守法一直是我做人的第一准则”王不死解释。
“你这就是在犯罪”已经有过前车之鉴,自己是挣脱不开的,索性张静君也放弃了挣扎,武的不是对手,张静君打算来文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额,张小姐,追星也犯法”!
“追星不犯法,但是你抱着我的腿就是犯法,没听过猥亵罪嘛,轻则被衙门里打屁股,重则发配充军倭寇”张静君解释,当然胡说的成分很大,
“真的”?王不死很是怀疑。
为了不让自己少爷这么丢脸,刘美也附和点头“是真的少爷,大明帝国的法律还是很严的,在衙门里打完屁股,基本上人也就废了”。
“哎呀妈啊,”王不死有点心悸,自己屁股这么好看,打坏了多不好。于是眼神巴巴的看向张静君,道“我放开你,你保证不跑”。
“跑,我什么要跑,我是来买东西的,又不是来抢东西的”,张静君解释,又不是遇到一群粉丝,张静君也不至于逃跑不是。大风大浪受不了,你只不过是一指高的浪花张静君还是不怕的。
“你发誓”
“额。啊。发誓,王不死你有点过分了”张静君的脸色很不好,自己这么有名气的人竟然还有人不相信自己的话,这是对自己人品的羞辱。
“你不发誓,我就不松手”王不死也有自己的坚持,毕竟大明星的小腿不是谁都能碰的,而且光滑有手感,还能闻到此腿主人的淡淡体香。这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于是王不死力度又加大了几分。
面对无理取闹的铁粉,张静君也显得很无奈,难道真的喊外面那些家丁进来把王不死揍一顿,这样多不好,还不知道那些不要脸的小报记者怎么编排自己,张静君耍大牌,张静君指使手下殴打粉丝,只是因为没有给自己送礼物。
都说一个当红明星,特别是女明星,如果没有绯闻是不行的,想要红就要有绯闻,没有绯闻也要制造绯闻,但是张静君不屑这种手段。有实力就不怕没名气。
张静君不得不妥协,被王不死抱久了,张静君害怕自己真的会被传绯闻。
“好吧,你先把我放开,我发誓”
“还是你先发誓,虽然我很单纯,但我也不傻”。
“好,依你的,我先发誓”想了想台词,张静君一手举起。
“举手就算了,心诚就行,而且胳膊举得太久,我会心疼”。
张静君有种要呕血的冲动,我忍,放回手,“如果我骗了你,就让我”。
“等等,在你后面加上你的名字,当然,你不介意也要加上我的名字”。王不死提醒,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还是要有的,谁知道你说的我与你是哪个阿猫阿狗。
继续忍“如果我张静君骗了你王不死,就让我,就让我脸上长痘”,不得不说发誓对于张静君是一件生疏的事情,很不专业。怎么着也要加上几句污言秽语,例如不得好死,生儿子没窟窿眼之类的。
当然对于张静君,脸上长痘对于一个几千年来一见的大美女来说已经算是比较歹毒的誓言了,只是王不死很不满意。
“再加上一句,嗓子生疮”。王不死的补充还是很歹毒的,一个歌手嗓子坏掉,无异于挖心掏肺。
既然已经豁出去了,张静君也没有犹豫,继续补充“嗓子生疮,脸蛋发胖,身材变形”。
刘美很想提醒生疮的那是屁股,不过忍不住了,他害怕自己会死的很惨。
“啊,哈哈,过了,差不多就行了,大明星说的话,我还是相信的”见好就收,王不死也是说话算话的人。很是依依不舍的松开了手,倒也没有在美女的腿上留下黑手印啥的。
松开了腿,张静君轻松了,呼出一口气,“真舒坦”。
“嘿嘿,张小姐,我是第一次见到大明星,刚才有些激动,你不要生气”,摸摸腿又不会怀孕,王不死觉得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算了,看在你是我粉丝的份上我就不给你计较了,下不为例”。一回生二回熟,已经有被王以死抱过小腿在先,因此对于弟弟王不死犯的错,张静君也是轻松原谅,毕竟抱腿的习惯可能是王家传承。
“谢谢,那啥,张小姐,能够签名合影嘛”,王不死不好意思的问道,毕竟心理年纪已经不小,还要签名这东西有点不合适。
“签名可以,只是那合影是什么”,
一时激动王不死倒是忘记了,这个时代照相机还没有发明,有的也是最原始的手绘版本,可以拍照的手机那东西王不死暂时还不值得拥有。
“合影就是把咱俩画在一起”。看向刘美王不死说道“刘美去那纸笔,你来画”。
“额,啊,少爷,我不会啊”。刘美很为难,自己可没有学过画画。
“画画都不会,我要你有何用”。没有画师,王不死也不想刘美把自己画的太难看,于是只能是心痛的收回画合影的想法,以后收仆人一定要收几个会画画,喜欢玩艺术的。
“签名,张小姐,咱们先来签名”。拿起茶几上的笔纸塞到张静君手里,王不死说道“麻烦张小姐先来两百张”。
“额,签名自己倒是经常遇到,只是这一次二百张还是第一次”于是张静君问道“你要这么多干嘛”?
上辈子一位女明星穿过的原汁原味的裤衩都能卖几十万,张静君的签名应该也值不少银子吧,王不死是这样想的,多挣点是点,只是王不死的想法却不能说出口,于是解释道“我想烧给我死去的哥哥,他也是你的粉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