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大胖二胖的奋斗史
狗眼看人低,狗仗人势,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狼心狗肺,狗不理。。
最后一个除外,狗是多么出名的动物,早在几万年以前就生活在这个地球上,曾经也是在家畜中称霸一时。看着已经冰冷的旺财尸体,一切不重要了,管它生前多么的优秀,拥有偌大的成就,现在仅仅是一具尸体,毫无价值。
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至于把旺财烤了送到里正家,这事王不死还是做不出来的,这已经触及到王不死的底线,人死灯灭,狗死了也是如此,前世的帐已经了结,何必让狗死了也不安生,最重要的是,狗肉自己又吃不到。虽然你是里正家的公子,虽然你是官二代,虽然你手里有权利,但是好男儿王不死坚决不从。
如果王不死懂风水的话,还是打算给旺财选一块好的地方,最好是有龙气的地方,下辈子也能当个皇帝,最次也能是个国公,不要像这辈子一样似的如此丢人现眼。
毕竟也主仆一场,只是王不死现学风水也没人教,也就只能委屈旺财,将就将就,在小庙的后面,挖个坑,埋点土,把旺财的尸体放了进去,一切就结束。
王不死久久站在旺财的墓前,泪滴留下,人类是有感情的动物,喜会哭,悲会哭,可是为了一条狗还掉眼泪的人,还是很少的,特别是旺财还不是优良品种,不是哈士奇,也不是宠物犬,只不过是农村土狗。由此可见,王不死对旺财还是有感情的。
重新填了几锹土,为旺财树碑立传就没有必要了,但是最基本的东西也还是不能缺少的,一块木牌插在了旺财的墓前,用笔写上几个字,旺财之墓。
王不死喃喃道:“旺财,哥现在没钱,等我有了钱,一定把你的墓好好的修缮一番,比帝王陵墓都好上千倍万倍,记着,千万不要腐烂了,否则,到时候你就没办法住了”。
劈叉,一道闪电划破天空的脸,难道雷公电母与旺财也是挚友故交,看到旺财就这么走了,就想着下点雨,搞搞气氛,就当是送别。
王不死一身冷汗,如果看到旺财从墓地里爬出会是什么场景,好在旺财的墓地还是安然无恙,几滴雨落到脸上,雨终于下了起来。
“你今生有太多的留恋,有那狗窝里的鸡骨头,还有自己的配偶,以及狗崽子。你放心,我一定会为你解决,让你们一家团聚”。王不死许诺道。
跑回小庙,挖出鸡骨头,王不死就埋在了旺财的墓地里。狗死了也不能饿着。
做完这些事,王不死就下山了,孤独是可怕的,他不能让旺财一个狗死了,去那阴曹地府,总要给它找个伴。
老不死走得很快,因为心中有事,就连自己最喜欢吃的烤鸡,吃的都少了那么一点香气,年纪大了,很少消耗这么多的体力,老不死只能是走一走,歇一歇,然后吃几口鸡,还没有天黑,三两只鸡就吃完了,可见,老不死投胎之时,孟婆汤也是喝了不少。
老不死很后悔,鸡还是要多带几只的,以防不测啊。
后悔也没用,老不死只能是站起赶路。
一声闪电,划破了山上天空的脸,山下也好不到哪去。
“快要下雨了”老不死看了看慢慢阴下来的天空,自言自语道。
老不死加快了步伐,前面就是五户村的村口,以前那里有个茅草屋,已经十几年没有下过山了,不知道还在不在。
雨滴开始落下,落在枝叶上,受到树叶的阻挡,留在了树叶中,然后随着风摆,再慢慢的滑落,落到了草丛中,落到泥土里,从新轮回,就像是许多人平凡的人生。留下的只是一捧黄土。
树叶在雨中,变换着无数形状,但总是会在那一刹那,坚强的挺起,再恢复本色。洗去了尘土,自己还是自己。
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
老不死脚步飞快,但心中无比的沉重,十几年前,自己一气之下,离开了那里,没有人阻止,也没有人挽留,现在回去,自己又能为王不死争得什么。
自己的同僚,自己的泽袍兄弟,会不会举刀相向。
自己现在赶回去还来不来得及。无数想法交织在脑中,老不死这么大的岁数了,着实有些受不了,脑袋疼。
把电脑往怀里揣了揣,老不死的脚步又快了很多。
有句话说得好,想来可以,想走就不会那么容易。
小路很窄,毕竟也没有车辆会来这穷山僻壤。
穿过雨丝,老不死就看到雨中有两个身影,嗯,虽然老不死年纪大了,可是耳不聋,眼不花,估计是李保国家的鸡营养丰富的原因。
你不该来。
我还是来了。
来了就别想走了。
来了我就没想走。
高手对决,往往都是废话连篇,你一句,我一句,电影都放了大半,决斗都还没有开始。这样的导演是要被打死的,还是挫骨扬灰的那种。
老不死站定,他早就知道,自己想要离开五户村,不会那么容易,总会有人希望自己一直留在五户村,最好是死在五户村。他们也就没有了担心,没有了烦恼,惶惶不可终日,晚上也可以睡个安稳觉。
两个人慢慢的向老不死走了过来,在老不死不远处站定。
只见二人,一个挺胖,另一个也很胖,穿着和尚的袈裟,露出怀胎八月的大肚子,衣服上油渍麻花的,估计这衣服也已经有些年头了,已经像文玩那样包浆了,再看这两张脸,额,好吧,油光满面。就跟庙里供奉的十八罗汉差不多。
“哈哈,老东西,我劝你还是乖乖的回去,否则不要怪我们兄弟,不懂得关爱老人”,其中一个胖子说道,很明显这是领导,两人之中的头号人物,往往都是领导先发话,下面的人随着附和。
例如另一位胖同志,亮了亮自己沙包大的拳头,:“对,对对,一定让你好看”。
难道他们就是江湖上传言的,胖胖头陀。这样的人做杀手,只是这形象是不是差了一点,拉低了整个杀手行业的颜值。
额,好吧,可能是他们的工资待遇要求不高,他们的主子花费不多,就能够包下。
话说这两个胖同志,一个叫大胖,另一个不叫小胖,而是二胖,因为二胖的智商稍微低了那么一点。总是会那么二一点,而且在与大胖的合作期间,也都是扮演弱智,傻子之流。例如两个人摆摊要饭,二胖总是会坐在那里,傻乎乎的流着涎水,嘴角挂着笑,然后用手指抠抠鼻子,在放进嘴里酥流一下,最后再吧唧几下嘴。
两个人是亲兄弟,自打父母生下这两小子,噩梦就开始了,王不死投胎喝了一锅孟婆汤,而这俩小子可能喝了不仅仅是三锅五锅。因为他们实在是太能吃,而且懒得抽筋,啥活都不愿意做,找工作也是干一天,歇三天,到后来,也就一点活都不愿意干,早上睡到日上三竿,晚上还要整一顿宵夜,带荤腥的那种,普通老百姓家怎么能够负担得起,于是乎,两人的父母就出去打工。把这俩孩子留在家里不闻不问,当时两个人还小,只有二十多岁。
没办法,没吃没喝,又不想出去工作,两人只能是坑蒙拐骗,开始时,在自己村庄同村的人抹不开面子,总是会给一点,可是到了后来,人家见到这两兄弟就躲,见过不要脸的,可是这么不要脸的一对活宝,果真是世上难有。在本村要不到吃的,二人就只能是流浪在外,不得不说,世界上没有完全的废人,只是此时的岗位不适合他而已,例如大胖二胖,做农民,他们完全没有那水平。上班干活就更不行,他们没有那么多的体力,也遇不到那种让他们干一天,休息三天,还工资照发的那种好老板。
但是在其他的行业,他们却是如鱼入海,得心应手。
这条路就是佛道--出家之路,自打两个人剃了头发,在庙里偷了几件袈裟穿在身上,大胖二胖发现,自己要饭的成功率增加了不少。不管是多穷的百姓,总是会从家里不多的余粮中挤出来一点。
特别是那种有钱有势的人家,更是慷慨大方,曾经有位官宦家的女主人,为佛祖奉献了自己的身体,那一晚,大胖二胖终身难忘,那是他们的第一次,那一年他们四十岁。
由于朱熹洛是和尚出身,对于和尚的行为,大明帝国也是不怎么约束,官员们也不会盘查,哪怕是犯了法,只要不是谋逆,杀头的罪行,基本上也就交一点罚款,就可以无罪释放,也不用发配边疆,因此和尚的数量越来越多,有证没证的估计已经占到大明帝国人口的一成,这可不是小数目。
和尚多了,竞争也就激烈了,百姓们慢慢发现,每天来要饭的和尚,比自己家的米粒都多,而且还有组团来的。于是乎愿意施舍的百姓也越来越少,有钱有势的人也是如此,毕竟他们家的米也不是大风刮来的,那也是地里种出来的。
大胖二胖慢慢发现,工作越来越不好干,每天也吃不上五顿饭,两人果断的决定,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不能一味的只靠要饭生活,于是他们也开始尝试开展新的业务,给人家算卦,测姻缘,看风水,以及给死人超度,别说,这收入可比要饭可观不少,他们也能够每天都见到荤腥,体重也明显增加不少。
大明帝国的百姓是善良的,是朴实的,但他们也会尝试,穷则思变,看到别的和尚能够要到饭,甚至是得到所谓佛祖的香油钱,很多的和尚也慢慢的改变,做一些兼职,就和大胖二胖的一样。
每个行业都是如此,干的人多了,水平层次不齐,这个行业也就被搅和坏了。毕竟上当一次,也可能是这和尚的业务水平差了一定,可是上当受骗了无数次,那就是整个和尚行业的问题,再过去没多久的时间,和尚的职业完全烂掉了,大胖和二胖也没有业务可做。也是越来越穷。
还是那句话,穷则思变,大胖二胖还是有水平的。例如人家口才好,通俗一点说就是会忽悠。给自己重新包装,曾经江湖上有一对杀手胖瘦头陀,武功极高,于是大胖二胖就变成了胖胖头陀,大家以讹传讹,慢慢的也就分不清到底是胖,还是瘦,这不,两人的现在主人就是上当受骗的人,在听到胖胖头陀的名气之后,果断的把他们留在了自己的门下,金钱美食,应有尽有。由于那一晚,大胖二胖都是第一次,那官宦夫人太过威猛,把两人都弄伤了,因此大胖二胖对女子也出现了免疫,见到雌性动物都会感觉到下面疼腿发软,所以对美色一点也不感兴趣。这一点更是让现在的主子敬佩不已,毕竟酒肉穿肠过,佛祖在心中,酒肉都可以,吃肉喝酒的和尚很多,但能够不近女色的酒肉和尚,可是凤毛麟角,可见,两位是真正的出家之人。佛道圣僧。
高手不能浪费,于是大胖二胖就被派到了五户村,负责看守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