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7章 带上小狼

  这些人都是重情重义,以为这里是谁放了手雷,只要能听到,就肯定距离不远,所以不论如何,都赶来了。</p>

  秦歌甚至在某一秒种就觉得,这其余的十四个人,自己只要七个人的话,其实是自己亏大了。</p>

  他们是在竞争,誰遇到了危险,如果这个人活不下去,那么毫无疑问自己是少了一个竞争对手,就更有机会成为天歌门的骨干成员,尖刀小队了</p>

  可是,他们没有一个人这样做,没有一个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去坑害自己的队友,所以,他们都是优秀的,是值得敬佩的</p>

  如果培养成一个十六人组的尖刀小队,那肯定是所向披靡</p>

  “你们,都没有遇到任何危险”秦歌将信将疑的问道。</p>

  “遇到了,有沼泽,有蛇虫鼠蚁,但是,兄弟们这么风流倜傥,玉树临风的,都全身而退了”刘猛笑了笑,咧了咧嘴。</p>

  “哈哈”所有人都是开怀大笑。</p>

  彪子说着,大大咧咧的拍了拍东子的肩膀,“哝,只有东子肩膀被狐狸抓了一下,轻微的伤”</p>

  “被抓了一下”秦歌顿了顿,赶紧站起来查看东子的伤势,然后检查了一下,是没有问题的。</p>

  拍了拍东子的肩膀,“辛苦了。”</p>

  “不辛苦。”孙东也是高兴,看了看秦歌,看了看马可儿手中的狼,再看后面一群狼,吓了一跳。</p>

  “卧槽这是”</p>

  几个人,全然和刚刚进入湿地森林的时候不同了,他们现在皮肤变得黑了,黑得很快,肌肉高高的隆起,而且是很夸张的那种,如果不是这种生死训练,几乎是不可能在短短十几天之内,身体机能有这么大程度的改变的</p>

  但是,这湿地森林的实战训练,真的做到了,在这里,可以感受天然的蒙受杀伤力,吃的是最最有营养的蛇虫鼠蚁,这些动物的药用价值,和改善身体的药用能力,是其他任何药物都不能达到的效果。</p>

  秦歌看了看小狼,点了点头,“遇到了一群狼,可是,这是好狼”</p>

  说着,这小狼像是在马可儿的怀中撒娇一样,冲着众人“咯咯咯咯”的发笑。</p>

  本来人对狼是天然的有些忌讳的,可是现在一方面是因为这些人最近这几天凶猛野兽见得多了,自然也就不害怕了,第二是因为,这小狼张的真的可爱极了,有点儿像是小狗博美的那个品种,只不过是黑色的而已。</p>

  “秦歌,这能不能带着回去养着啊”这时候,李爽开口了,他好像也挺喜欢这小狼的。</p>

  得到了一个人的支持之后,马可儿瞬间就有了底气了,直接一只手抱着小狼,另一只手举了起来,“我支持”</p>

  “噗”秦歌无奈的笑了笑,“你支持有个毛用啊,小狼需要的是百兽之王的成长环境”</p>

  “可是可是它辣么可爱”马可儿也是心有不舍,只不过,它自己也知道,把小狼带入都市,真的不是小狼能够生存的下去的环境。</p>

  “算了吧。”这时候,东子开口了。</p>

  “其实,我也很喜欢小动物,而且,我也可以看得出来,这几天你们和小狼养成的感情,人和动物其实本身就是一家亲,要形成一种依赖性很容易,可是,这里有他的好友长辈,才是他生存的天堂如果我们强行带走她,反而不利于他的成长”</p>

  孙东说的很有道理,这货话不多,但是总能说中要害,有点儿军师的味道。</p>

  然后,其他人都不再说话了,这事儿,只能让秦歌和马可儿来决定。</p>

  马可儿犹豫了好久,终于慢慢的点了点头,小心翼翼的把小狼放了下来。</p>

  眼泪“滴答”一声就滴在了小狼的脑袋上。</p>

  “小狼,你和你的叔叔伯伯们,在这里好好生活,我相信,等你长成真正的狼王的时候,我们还会再见面的”</p>

  秦歌也有点儿眼眶微红,不经意间,摸到了自己身上还穿着的金丝软甲。</p>

  这金丝软甲真的是个好东西,当时自己在古墓之中,和那变态的天狗战斗那么久额,其实是被那天狗打了那么久,可是,因为穿着这金丝软甲的缘故,自己竟然真的一点儿事儿都没有,太神奇了有没有</p>

  可是,如此宝贝,秦歌觉得自己不能要。</p>

  于是乎,慢慢的把这衣服脱了下来。</p>

  没想到,在狼穴之中,因为略显昏暗,看不出这今日软甲的光彩夺目,现在在洞外,正好映着数目发出来的点点斑驳,这金丝软甲,竟然真的像是电视剧里面演绎出来的那样,褶褶生辉</p>

  在点点太阳光照的映衬下,晃的人睁不开眼睛。</p>

  所有人都愣住了这,这特么是历史上的宝物啊,基本上,所有人下意识的就想起了金丝软甲这个词汇。</p>

  可是,秦歌去没有任何的犹豫。</p>

  小心翼翼的走到了地上的小狼身边儿。</p>

  本来,小狼以为秦歌走过来,是决定要带着他呢,正要高兴的在地上打滚,嘴巴里面开始发出“咯咯咯”表示高兴的声音。</p>

  可是,这定睛一看,却不是这么回事儿了。</p>

  秦歌小心翼翼的弯下腰,把金丝软甲披在了小狼的身上,点头道:“小狼,这是你们狼群的宝物,是你们奉为狼王的东西,我不能收,希望你穿上它,能够带着狼群,慢慢地变得强大,最后,真的做到孤狼啸月那般,屹立在这湿地森林,我相信,每一次离别,都是为了下一次更好的相遇,小狼,我们还会再见面的”</p>

  “我们走”</p>

  一直犹豫,也不是这么回事儿,既然决定了,那就不再留恋,秦歌拉着马可儿就转身。</p>

  “咯咯咯”</p>

  小狼叫着就要追上来,这次,秦歌惊喜的发现,小狼好像真的叫出了“哥哥哥”</p>

  这狼群,对自己有着救命之恩,秦歌很感激,对着小狼笑了笑,带着兄弟们转身离开</p>

  殊不知,看着众人离开的背影,一群狼跪拜小狼,而小狼,则是坚强的拉着这金丝软甲穿号,找了一块高地,冲着天空中的太阳,长啸一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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