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签他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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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心爱的姑娘!”

  “你赶着一群羊儿,走上高高的山岗;”

  “远望北方,思念着那个狠心的郎……”

  这是一首蒙族民歌。

  唱歌的蒙族男人四、五十的模样,留着半长的卷发,络腮须,身上穿着的传统蒙族长袍陈旧而显脏。

  他站在人群中,手里拿着一柄破旧的四胡,一边拉,一边旁若无人地放声歌唱。

  歌声苍辽而宽厚,音色有一种沧桑的穿透力。

  陈立行来到,认真地听着,若有所思。

  草原音乐节也是有自演区的,但这儿明显不是。

  不过对方在这唱歌没有触犯管理条例,他并非开摊,就是随性而唱。

  蒙族男人唱的民歌是很老的那种调子,拉的四胡咿咿呀呀,音不准,声不好,驻足倾听的观众寥寥无几。

  赵自若跟着来到,疑问:“大叔,你还喜欢听民歌?”

  陈立行笑道:“民歌不错的,每一首民歌,都代表着一个故事。”

  赵自若打量着那个唱歌的蒙族老男人,果然是一副写满了故事的样子。

  陈立行掏出电话:“阿华,在哪呢?有时间过来一下,我在……”

  肥华正陪着老婆闲逛,接到陈立行的电话,二话没说,立刻拉着周妍赶了过来。

  “怎么啦?”

  他以为发生了什么意外。

  陈立行伸手一指:“你觉得这位大叔唱得怎么样?”

  肥华一愣神,打量了下:大叔?这已经是大伯了好吧……

  在草原这块大地上,像这样的自由民歌手就跟大城市里的流浪歌手一样普遍。

  陈立行又道:“阿华,你去跟他聊聊,了解了解,如果没什么问题,就签了他。”

  “签了他?”

  肥华几乎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听错了。

  经纪人签人是理所当然的事,但签人得看人,年龄外貌是第一印象,关乎后面的抉择。

  当初肥华之所以看上陈立行,除了创作的才华之外,陈立行的外形条件可也是相当不错的,年纪固然大了点,但也没过三十。

  可眼前这位蒙族大伯呢,奔五张了吧。

  签他有什么意义?

  肥华的梦想是开一间文娱经纪公司,可不是养老院。

  虽然说签人就是一纸合约,看不到潜力,也不会投入多少资源。

  但既然没有意义的事,何必去做?

  毕竟去做了,就必然会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

  这也是成本!

  陈立行却没多说,转头问赵自若:“队长,想好去哪儿了没?”

  赵自若难以理解他这份天马行空般的跳跃性思维,不过能去逛,她还是很开心的。

  目送两人离去,肥华仍是摸不着头脑。

  周妍疑问:“行哥这是什么意思?他发了话,就非签不可?”

  肥华砸了咂嘴:“那倒没有,他这是给我一个选择。”

  “可签这位大……大叔有什么用?”

  “我哪里知道……算了,且上去跟他谈谈,了解了解。”

  ……

  草原音乐节园区里卖民族特色的手艺礼品很多,一排溜的摊子。

  当逛到这边,赵自若就舍不得走了,挑完一件又一件,有头饰,有帽子,还有各种小玩意。

  不用一会,陈立行手里就提拎了一大堆。

  他开始后悔不该主动提出来逛荡了。

  男人跟女人出来,既要当司机,又得当跟班,做牛做马,累得慌。

  电话响,肥华打来的。

  “行哥,我了解了一下,他叫‘苏合泰’,今年四十五岁,倒是个艺校出身,正经学过演唱的。据他说,他就喜欢唱,不管去到哪里,只要情绪上来了,就放声歌唱,一唱数十年……”

  “他曾经有个女儿,有个美满的家庭。不过他女儿在八岁的时候得了急病没了,随后妻子也忧思成疾,不治而亡,现在就剩下他自己一个了。没有固定的工作,到处漂泊,日子过得很苦……”

  听肥华唠唠叨叨地说完,陈立行叹道:“原来是个苦命的人。”

  肥华心里嘀咕:难道就因为苦命,所以就签他?

  完全不合逻辑呀。

  文娱圈,可不是做慈善的。

  想了想,问:“行哥,你让我签他,是认真的?”

  “当然。”

  陈立行很干脆地道。

  “嗯,好吧,我签。”

  肥华没有在这件事上多做纠缠,他与陈立行之间的关系,注定了是以陈立行为中心的。

  所以在很多事情上,他都不愿违逆陈立行的意思。

  对于陈立行,尤其是发展到了现在,肥华心中早有一份远大的规划。

  陈立行具备多样化的创作力,作品产能高,发展潜力不言而喻。

  当五人行乐队的主唱,绝不该是他的终点。

  像他这样的人,应该单独发歌,展翅高飞。

  并非说一定就要单飞,把乐队成员培养起来后,他们作为绿叶,固定地为陈立行伴奏,也未尝不可。

  把组合做大起来,也是一种选择。

  反正在音乐方面,肥华对陈立行几乎是无条件的服从。既然如此,他让签人就签人吧,大不了就当养多个闲人。

  周妍吃惊:“你真得要签?”

  肥华说:“我相信行哥不会无缘无故让我签人,也许是看中苏合泰的某些才能了。”

  周妍面色古怪:“难道是乐队要加人,增加一个四胡弦乐伴奏?”

  只有这么个解释才算合理。

  苏合泰的年纪那么大,而且唱法那些早已固定,不可能签他回来当歌手。

  他能唱什么歌?

  民歌吗?

  那可是亏死人不赔命的大坑。

  肥华一摊手:“老婆,我准备等音乐节过后,就正式创立一间传媒经纪公司。但我有自知之明,我充其量就是个跑腿的,行哥才是核心。可我与他签署的合约绑不住人,所以要想长久,最好的方案是公司的股份,行哥拿大头。”

  周妍不是笨人,很快想明白了其中的利益关系,点头道:“我没意见。”

  肥华继续说:“公司成立后,行哥的合约会合并进来,乐队的合约也一样。如此一来,行哥本身就是大老板,他说要签人,我干嘛要反对?不管他签这个人是处于何种目的,但最起码,我没有违逆他的意思,他得了个开心,这样就好。”

  周妍哼一声:“果然是个舔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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