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傻了吧
“没有了,结束了,等着毕业分开,各走各的路。”
季泽唇角微扬,说得轻巧。
真跟个没事人一样,仰头给自己灌下半瓶啤酒。
“真行,”马堂把季泽手上的酒瓶给夺过来,“半个月前的事,现在才跟我说。”
“有什么好说的,”季泽往塑料椅背上一靠,整个人显得懒散随意,“不就那样。”
夏夜的烧烤摊上人声鼎沸,路边人群三三两两,大声说笑划拳喝酒。
秦江捧着一杯橙汁,看了看马堂,又看了看季泽,最后他选择闭嘴,默默吃着自己的烤串。
以前跟季泽没大没小是因为他知道季泽在让着他。现在季泽心情不好,他可不想上去讨打。
马堂给季泽递了张纸:“你之前不是准备不说出来吗?”
“我没说,”季泽接过纸巾,低头擦了擦指间的油腻,“他问的。”
他藏着掖着的那份心思,被沈初用最直接的方式撕开挑破,明晃晃地摊在两人面前。
——接着再丢弃一边。
“你是不是干什么了?”马堂想了想,“不然沈初怎么突然这么问你。”
“也不是太突然,”季泽动动手指,把那张纸巾揉成一团扔在桌上,“算了,不说了。”
他抬起眼皮,看向吧唧吧唧吃着烧烤秦江,闲的没事就想教育教育:“小屁孩儿,马堂对你够好了。”
突然被点名的秦江瞬间挺直腰板,心虚地瞄了几眼身边正给自己剥虾的马堂。
“别扯到我,”马堂把虾仁放进秦江的碗里,“你吃你的,别理他。”
秦江缩了缩脖子,把自己的碗往马堂那边推了推:“你也吃。”
季泽看着眼前你来我往的两人,呼了口气,站起身来。
“你去哪?”马堂也跟着站了起来。
季泽头也不回:“没醉,不用跟。”
季泽酒量不差,但是很少喝酒。
刚才他只不过灌了两瓶啤酒,跟喝水似的,没什么感觉。
路灯昏黄的灯光穿过路旁矮树繁茂的枝叶,星星点点洒在了灰色的长方形地砖上。
季泽双手插着裤兜,就这么低头数着砖块,漫无目的地沿着马路往前走。
半个月了,也该放下了。
本来就没打算怎样,这样不也挺好。
早点断了念想,也免得到了毕业割舍不下。
还有,是最重要的,不要给沈初造成困扰。
被一只狼喜欢,应该是被吓着了吧。
晚风拂过耳畔,树叶沙沙作响。
季泽仰起下巴,抬手摘了一片下来。
是香樟树。
他和沈初曾经也一起种了一棵香樟树。
“给你起个名字,就叫小初初吧!”
“滚。”
季泽看着手上的那片叶子,心底压抑许久的酸楚像是开了阀门,铺天盖地涌上他的喉咙。
难受。
心上跟缺了一块似的,就要死了。
季泽站在原地,放任自己细细感受这份因沈初而生的心痛难过。
或许这是沈初最后留给他的东西了。
因为是那种感情,因为是那种喜欢。
所以在被拒绝后,连最普通的朋友也做不成。
季泽料到会有这样的结局,所以把它闷在暗无天日的心底。
无法触及阳光,也不愿宣之于口。
打小无拘无束肆意妄为的狼崽子,第一次知道了害怕。
他怕有一天会和沈初形同陌路,相对无言。
可是他一再小心,却还是落得了这样一个结果。
季泽突然有些埋怨沈初。
既然不肯接受,为什么要把话问得那么彻底。
扯下最后那层遮羞布,就永远盖不回去了。
“我是狼,”季泽把那片树叶扔进路边的绿化带里,他像是自言自语一般,轻声道,“狼和兔子注定没结果的。”
既然这份感情不被需要,那它的存在只会给人平添麻烦。
干脆就让它从未存在过。
又或者,仅仅只存在于,自己的心底。
季泽掏出手机,给马堂打了个电话。
“堂哥,你是我亲哥,”季泽眼底泛红,话中却依旧拖着那副吊儿郎当的口气,“你和你家小鸟,借我打打掩护。”
八月上旬,最热的时候。
沈初坐在自己的书桌前,暴躁扔笔。
什么玩意儿,不会写。
他发现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压根看不下去书。
沈初随手翻了翻桌上的暑假作业,决定放弃。
不在教室的话,没有气氛。
孟雨疏敲敲门,给沈初端来了半块西瓜。
“宝贝吃西瓜,”孟雨疏满脸是笑,“学累了吧?歇歇再写。”
“没学。”沈初把作业合上一扔,接过西瓜放在桌上开吃。
孟雨疏拿过他的暑假作业一看,瞬间咋呼开了:“明天就开学了,你怎么就只写了个名字!?”
沈初用勺子舀着西瓜,心道要不是明天开学,他连名字都不写。
“不是好好学习了吗?怎么还不写作业?”
孟雨疏想摸摸沈初的脑袋,却被自家儿子侧身躲过了。
“别摸我头。”沈初嫌弃道。
“自己儿子的头怎么不能摸了?”孟雨疏变本加厉,两只手一起使劲在沈初脑袋上摸来摸去,“你这个人都是我的。”
沈初:“……”
自己这个老妈这么大年纪了,外表跟小女生似的,内心也跟小女生似的。
“你爸惯得好,”孟雨疏美滋滋地抢过沈初手上的勺子,自己也吃起了西瓜,“儿子就没老公好,连脑袋都不给摸。”
沈初歪着身子忍受孟雨疏的单手摧残,心说老公和儿子能比吗?
孟雨疏嘴上吃着,手上摸着,人舒服了,也就不跟沈初计较了。
“等你娶个小姑娘回来,老妈就不摸你脑袋了。”她笑着跟沈初挥挥手,“让人小姑娘折腾你。”
房门被孟雨疏轻轻关上,沈初拿起勺子挖了块西瓜。
谁家的小姑娘敢碰他头发?胳膊给她折了。
沈初嚼着西瓜,突然想到没有小姑娘,小伙子倒是有一个。
而且被摸了头发自己还没意见的那种。
又他妈是季泽。
沈初把勺子往西瓜里一戳,也不想吃了。
当年还没分班的时候,他在楼梯口听见季泽与马堂的谈话,说的不是白绯,是自己。
一年多前的事了,这匹狼崽子,从什么时候就动了这份心思?
自己没他高,长得也凶,成绩不好,还是只菜鸡小兔子,到底哪里招季泽喜欢了?
沈初看着自己的手指,心里突然有了些许别样的意味。
季泽竟然喜欢他。
是那种喜欢。
隔天沈初背着自己一字没动的暑假作业去了学校。
寝室里,方恒正趴在桌上奋笔疾书。
“初哥,来这么早,抄作业的吧!”方恒一脸“我懂”的表情。
沈初把书包扔在桌上,走到方恒身边看了看。
大袋鼠正抄着的作业字迹工整,沈初看着熟悉。
“泽哥的。”方恒揉揉鼻子,“他好像跟人出去吃饭了。”
沈初“哦”了一声,心道这事儿也没必要跟他说。
“初哥,”方恒回头道,“晚上班里聚餐,去不?”
沈初回到自己桌前,把作业从背包里拿出来:“不去。”
“怎么不去了?”方恒问,“去呗。”
沈初没搭话,闷头捣鼓自己的东西。
他想起年后寒假开学时,季泽等在车站,然后笑着走到他身边。
去了得见季泽,他不想见。
沈初爬上床铺,把被子铺开:“我不去。”
“我们都去,”方恒劝道,“你一人在寝室干什么?”
沈初扔了个枕头:“去上晚自习。”
开学前一天晚上,沈初拿了支笔,随手往裤子口袋里一揣,手上抱着自己的课本练习册,独自一人去教室补作业。
因为只有高三提前开学,所以晚上七点的教学楼里静悄悄的。
同学们大多跑去聚餐,用“没赶上车”“还在路上”等一看就是借口的借口糊弄狗腿子。
开学前没人管,狗腿子自己压根就不会来。沈初估摸着教室里应该没几个人,结果真到了之后才发现,是一个人都没有。
沈初:“……”
也不用这么惨烈。
他走到教室最后一排的角落,意外发现季泽桌上正放着一本摊开来的练习册。
书页之间夹着的水笔还开着笔帽,好像不久之前刚被人用过。
沈初心头一颤,转身要走。
哪知只是一个回头,教室后门的季泽就撞进了他的视线里去。
沈初停了几秒呼吸,又强行把身体转回去,坐在了自己的座位上。
季泽像是刚去了趟卫生间,手臂上还挂着洗手时粘上的一点水珠。
他走到自己座位上,随意坐下,笑着和沈初打了个招呼:“你竟然来上晚自习?”
沈初把自己的书本放下,又一本一本整理进桌洞里。
季泽跟他说话,他就闷头“嗯”一声,也不去看身边的狼崽子,随时准备脚底抹油从教室开溜。
分明是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同桌,可是沈初就想躲着他。
哪怕只是躲今天一个晚上,不要让他们单独在一个教室里。
“哎,我说…”季泽手指夹着水笔,把笔帽处往桌上点了点,“想跟你说个事。”
沈初手上一顿,书本从他之间滑落,掉在地上。
季泽把水笔放下,弯腰替沈初捡起书本:“嗐,你别这样,都生分了。”
沈初抬眸,看见季泽脸上挂着同往常一样的笑。
那一瞬间他似乎是回到了高二的时候,季泽总是这样没话找话,笑着凑过来对他说上一句“哎,我说…”
“我暑假想了想,应该是误会了。”季泽把书本放在沈初桌上,“我那个人类朋友,马堂,你见过的。”
沈初脑子一片混乱,不知道季泽为什么突然就把话题扯到了马堂身上。
“还有我们的年级第一,秦江。”季泽手指磕在桌子上,发出些微轻响,“他们两个是一对。”
沈初知道马堂和秦江,但不明白季泽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说别人的事情。
季泽继续道:“我跟他两个从小玩到大,大概是看他们两个腻腻歪歪的,以为自己也是了。”
沈初愣了好一会儿,这才反应过来季泽的话是什么意思。
狼崽子的意思是——他以为是。
但其实他不是。
“分班之后就跟他们疏远了些,这次暑假又玩到一起了,”季泽喉结上下一滚,搁在桌上的手指也微握成拳,“秦江的性格跟你挺像的,我对他也很好。”
沈初猛地抬眸,对上季泽的眼睛:“…秦江?”
“啊…是的,”季泽舌尖抵上自己的犬齿背部,咬着牙说出了最后一句,“我把秦江当朋友,你…也是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狼崽子看着挺浪,其实喜欢的很卑微。
今天有二更!我一定要二更!(大概会很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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