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大战前奏 第三十九章 拆东墙补西墙
严格说来,共和国陆军在编制上大做文章,就是装备采购严重不足的直接后果。
因为早在印度战争爆发前,王元庆就订下了第三次军事改革,并且提出了改革的主要目的,作为总参谋长,项铤辉肯定早就知道王元庆会在印度战争之后大举裁军,并且大幅度缩减军费,所以在印度战争期间,作为陆军上将,项铤辉利用了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为陆军的长远发展打下了基础。根据李存勋提供的资料,整个印度战争中,共和国的战争开支与特别开支超过5万亿元,其中大约5%,也就是近2700亿元被总参谋部挪用,而用在陆军身上的大约有1200亿元。
从某种意义上讲,裴承毅是项铤辉的帮凶。
就裴承毅所知,印度战争期间,经前线指挥部过手、却没用在战争中的经费就有500亿之多,而这些经费大多用来采购根本不可能用在印度战场上的武器装备,比如由dz-31a主战坦克改进而来的dz-31c主战坦克。因为当时裴承毅是前线指挥官,项铤辉又刻意保护他,所以他不太清楚挪用的经费到底花在了什么地方,最多只是猜测。看到李存勋提供的资料后,裴承毅才知道,他的猜测多半没有错。
印度战争结束之前,共和国陆军启动了一个名为“关键项目”的武器装备研制与采购计划,涉及该计划的武器装备项目多达12个,而这些武器装备项目的启动资金全部来自印度战争期间的战争开支。也就是说,项铤辉挪用1200亿元战争经费基本上用在了这12个关键项目上,每个项目平均分到100亿。这些项目中,就包括裴承毅早就猜到的dz-31c主战坦克。
除了dz-31c主战坦克之外,外界早就知道的还有代号“35b”的单兵自卫武器、代号“33c”的便携式高超音速多用途导弹系统、代号“35z”的战略投送型步兵战车。相对而言,除了35b与33c之外,其他的武器装备项目都是改进项目。
事实上,这就是陆军的实际情况。
裴承毅在装备办公室干了一年多,非常清楚陆军的装备研制情况。
因为共和国陆军从来没有研制过单兵自卫武器,以往配备给非战斗人员的都是手枪与冲锋枪,所以单兵自卫武器系统只能重头研制。该项目能够得到批准,一个最为关键的原因是提交审批时,估算的开发与采购费用不到100亿元。虽然最终投入严重超标,但是对于一个确保大约13万名主力部队官兵与大约20万名二线部队官兵生命安全的项目来说,这点投入根本算不了什么。
实战早已证明,绝大部分时候,没有经过严格战斗训练的非战斗人员在使用手枪与冲锋枪等自卫武器的时候,根本不是战斗人员的对手,甚至连进行抵抗的机会都没有。对于占共和国陆军总兵力大约三分之二的非战斗人员来说,急需一种便于携带、射程适中、能够有效对付身穿战斗防护服的敌人的单兵自卫武器。
事实上,早在20世纪末,美国等西方国家就提出了相似的装备发展概念。在21世纪初,比利时fn公司推出的p90、以及德国h&k公司推出的mp7均是比较出色的单兵自卫武器,而这两种单兵自卫武器在设计上取得成功、却没有能够大规模装备部队的关键原因只有一个:全新设计的枪弹。
共和国陆军在提出研制单兵自卫武器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就是使用以往的枪弹。原因很简单,枪弹属于高消耗物资,即便在和平时期也会在训练中大量消耗,所以库存量非常巨大,如果改用全新的枪弹,必然导致系统成本居高不下。正是在这个要求的基础上,共和国陆军提出了仅用86亿元就能完成开发,并且采购30万套。项目启动后,几家提出采用新枪弹的设计方案首先出局,只有两家采用5.8毫米步枪弹的设计方案入围。问题是,采用步枪弹的单兵自卫武器存在严重的威力过剩问题,导致系统质量与尺寸超出设计指标,使其失去作为单兵自卫武器的基本要素。用当时负责该项目的陆军后勤装备司司长的话来说,如果单兵自卫武器就是一把小型突击步枪的话,那还不如直接采购突击步枪。第一轮竞标的直接结果是整个采购思路全部推倒重来,准许采用全新设计的枪弹。在第二轮竞标中,由中重集团旗下的“枪械与弹药公司”提交的“无壳弹方案”完美胜出,并且最终获得了总价值接近200亿元的系统研制与采购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枪械与弹药公司不但要为陆军提供30多万套单兵自卫武器系统{包括30万支枪械、5万套精确瞄准设备与15000千套夜视仪,其中面两种设备主要提供给一线战斗部队的侦察兵与特种部队},还要为陆军提供大约2亿发枪弹与配套的弹药设备{包括1亿2000万发实弹、7200万发训练弹、以及180万个标准弹匣与60万个增强型弹匣}。因为在设计的时候就考虑到了免拆洗的基本要求,所以并不需要单独提供清洗设备{如果有必要,可以单独采购。在向海外销售的时候,枪械与弹药公司就提供了配套的拆洗工具}。
不可否认,基于无壳弹技术的新型单兵自卫武器足够先进。虽然其单价高达7万{除掉配套装备与弹药费用,实际采购价格不到3万元},是同时代突击步枪的2倍,但是作为一种在共和国陆军中的装备规模超过了突击步枪、将是数十万非一线战斗人员主要武器的作战装备,单兵自卫武器系统的研制与生产都算得上圆满。比较遗憾的是,出于成本考虑,在竞标阶段,共和国陆军就排除了由中航集团旗下的“未来武器系统公司”提出的基于能量武器系统的电磁枪。
事实上,受采购单兵自卫武器系统影响,早在印度战争爆发前就立项,打算在印度战争结束后进行定型测试,然后批量采购的单兵电磁武器系统不得不提前下马,所有研究成果转为技术储备。虽然在很多人看来,导致单兵电磁武器系统下马的关键原因是技术,但是资金的问题也同样严重。说简单点,如果有足够的投入,肯定能在数年内突破最关键的几项技术,使包括单兵电磁武器在内的“单兵全电能作战系统”得到全面推广,从而使共和国陆军的步兵战斗力得到大幅度提升。
问题是,印度战争之后,共和国陆军没有足够多的经费。
要知道,别说单价数百万的“单兵全电能作战系统”,就算是“单兵电磁武器系统”的预计采购价格都在50万以上,而按照军事项目的一贯作风,到实际采购的时候,价格很有可能增长1倍以上,超过100万。即便装备7万一线作战部队中的大约4万名步兵,整个采购费用也高达400亿,算上研制与配套设备,系统总投入肯定在千亿以上。毋庸置疑,这样的计划肯定不会得到支持。
事实上,坎掉该计划的就是裴承毅。
他在装备办公室工作的时候,就把陆军的单兵电磁武器系统列入了“最为好高骛远的装备发展计划”名单,并且在2036年底就终结了该计划。
可以说,单兵武器系统就是整个陆军装备系统的缩影。
主战坦克方面,早在印度战争爆发前,也就是dz-31a大批量装备部队的时候,陆军就启动了后继研究项目,即开发一种性能完全超过dz-31a、面向21世纪50年代的先进地面主战平台。因为在研制dz-31a与db-30a的时候,陆军尝试了通用平台{这两种地面主战装备的底盘有40%的通用性},取得了比较满意的成果,所以启动“未来地面主战平台”的时候,陆军将通用性放在了首位,要求在同样的底盘上,根据不同的作战需求,发展出包括主战坦克、步兵战车、装甲输送车、空降战车在内的各种主战装备,后来随着陆战队加入了该项目,还被要求具备改进成两栖战车的能力。
毫无疑问,这么多的要求,使“未来地面主战平台”的非常高,导致研制工作进展迟缓。印度战争结束时,该项目仍然处于理论研制阶段,别说解决主要技术难题,就连有多少技术难题都没有搞清楚。毋庸置疑,这样的装备项目不可能生存下来,被裴承毅毫不犹豫的归入了好高骛远之列。
作为补偿,陆军只能在仍然非常先进的dz-31a的基础上进行改进。
事实上,早在印度战争爆发前,陆军就开始改进dz-31a,准确的说,是针对dz-31a在装备部队的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要求厂家进行小范围修改,并且将修改后的dz-31a命名为dz-31b。因为改动并不大,很难加以区分,已经装备的dz-31a也陆续在部队里进行了类似的改动,所以除了装备编号之外,陆军没有使用dz-31b这个代号。如此一来,在继续改进dz-31a的时候,陆军使用了c这个编号。
与dz-31a相比,dz-31c主要增强了战略机动能力。因为陆军改革的重点就是提高战略机动能力,具备到几千千米外的地方战胜任何一个敌人的能力,所以包括主战坦克在内的所有主战平台都要求具备足够强大的战略机动能力。改进方案也不复杂,即提高作战平台的模块化程度。按照作战需要,dz-31c不但能够非常灵活的配备防护装甲{总共分成了5个级别,最高配制时,能够抵御所有已经装备部队、以及正在研制的反装甲武器,只是机动性能将大大降低},还可以更换战斗模块与动力模块。因为采用了全电驱动,所以dz-31c甚至可以更换行走模块。用负责该项目的总工程师的话来说,必要的时候,dz-31c的乘员可以在8个小时内将其变成一辆轮式坦克。当然,实际使用中,坦克兵请愿让拖车载着主战坦克前进,也不会把履带换成轮胎。陆军在改进dz-31c的时候提出更换行走机构,多半是为了炒作概念,逼迫对手在全电动化上下更大的功夫,从而防止对手在其他方面,比如防护与火力上取得重大突破。
主战坦克如此,步兵战车也是如此。
在db-30a的基础上改进而来的db-30d{db-30b是一个不成熟的项目,db-30c则是针对出口而专门开发的项目}的最大特点是提高通用性,大量采用dz-31c的成熟技术,增强了通用能力。正是如此,db-30d除了具备运载一个步兵班的能力之外,其他方面与主战坦克的区别并不大。如果有必要的话,可以在12个小时内拆掉载员舱,将db-30d变成一辆货真价实的主战坦克。
让陆军始料未及的是,因为db-30d过于成功,导致dz-31c的产量减少了一半以上。
更让所有人没有想到的是,在db-30d的基础上开发而来的db-30e在短短3年之内就在11个国家获得了超过3000辆的订单,其中接近一半是“主战坦克型号”。也就是说,对这些财力有限、军队规模有限的共和国盟国或者友好国家来说,在不可能为陆军采购太多的主战装备的情况下,一种能够同时扮演主战坦克与步兵战车角色的主战平台,哪怕因为通用性导致部分重要性能有所降低,也是最为理想的选择。因为db-30e大量出口{到2041年初,由步兵战车发展而来的14种变型车总共获得了23个国家的6600辆订单与3400辆意向订单,按照外界估计,在未来20年间,db-30e及其后继型号的出口总量很有可能突破3万辆,成为21世纪最为畅销的地面主战装备},所以dz-31c的出口型号、即dz-31d的业绩非常不理想。万幸的是,dz-31系列与db-30系列由同一家公司生产,只要db-30系列销量比dz-31系列多得多,最多损失一点额外利润。
在陆军主战装备中,另外一个大户就是炮兵平台。
因为已经全面装备电磁炮,所以陆军炮兵早与装甲部队分道扬镳。准确的说,除了基础平台之外,炮兵与装甲兵基本上没有联系。更重要的是,依靠射程优势,电磁炮更加注重系统性能,而不是射程、威力、射速等某种单一性能。事实上,从一开始,受能源系统的限制,电磁炮就是按照一个系统设计的。
相对而言,炮兵受到的影响最大。按照最初的计划,共和国陆军将在2040年之前采购第一种螺旋电磁炮,并且在随后的5年间逐步取代轨道电磁炮{只有这样,才能将轨道电磁炮出售给更多的国家,继续保持技术领先优势}。印度战争之后,因为研制难度太大,多项关键技术没有得到解决,而且没人可以保证能在2040年之前得到解决,加上前期投入已经大大超过计划,所以螺旋电磁炮的研制项目下马,由增强性轨道电磁炮取代。虽然在林啸雷担任总参谋长之后,螺旋轨道电磁炮项目得到了海军的高度支持{主要是轨道电磁炮的口径天生受到限制,很难继续提高,所以海军需要一种更加出色的电磁炮系统},但是由海军主持研制的螺旋电磁炮系统对集成质量的要求并不高{初期设计指标是1200吨,而陆军主持该项目的时候,初期指标为600吨,并且要求在正式装备部队的时候,减少到200吨,以便空运},就算研制成功,也只能用在大型战舰上{事实上,即便装备巡洋舰,螺旋电磁炮系统的集成质量也得控制在500吨以内,如果装备驱逐舰,则得控制在400吨以内}。
对陆军来说,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增强型轨道电磁炮上。
按照军情局提供的资料,已经准备了4个战斗单位的增强型轨道电磁炮在使用增程弹药的情况下,最大射程由原来的450千米提高到了650千米,如果使用轻装药轨道增程炮弹的话,最大射程有望达到750千米。从理论上讲,在炮弹质量无法继续提高,又得确保最低限度的杀伤力的情况下,750千米基本上是轨道电磁炮的极限射程了。
当然,本着有比没有好的原则,陆军正在加快采购增强型轨道电磁炮系统。
因为dz-31c与db-30d都是在原有装备的基础上改进而来的,所以增强型轨道电磁炮系统成为了陆军在2037年之后唯一批量采购的主战平台。可以说,为了争取让10个战斗单位获得最好的电磁炮,陆军舍弃了很多东西,其中就包括备受瞩目的、由陆军航空兵主导的“未来空中战术平台”项目。
从某种意义上讲,在陆军的各个兵种中,日子最好过的就要数陆军航空兵了。
按照第三次军事改革的要求,因为陆航与空军的支援航空兵有职能重叠,所以两大兵种重新划分了职能,空军的支援航空兵仅负责战略运输机的开发工作,等于把战术运输机交给了陆航。也就是说,陆航从中分到了很大一块蛋糕,原本用来开发战术运输机经费的一部分分给了陆航。
当然,在全家人日子都不好过的情况下,陆航也不可能一枝独秀。
与装甲兵、炮兵一样,陆军航空兵在印度战争之后就没有新的主战装备研制与采购计划。
因为陆航的本来就很高,所以在只进行改进的情况下,实力仍然不容小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