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九章 武术交流大会

  这天上午,杨中平来到总堂,刚一坐下,就有手下送来一封信。杨中平接过来一看,却不是普通的信封,而是那种老式的信封,就是经常在古装电视剧里可以看到的那种竖排信封。

  杨中平暗自奇怪,怎么现在还有人写信,用的信封还是这种老古董,连忙问道:“这封信是谁送来的?”

  手下摇摇头:“今天一大早我就发现这封信放在了门口值班室的桌子上,却不知道是谁送来的。属下失职,请少帅责罚!”

  杨中平心下了然,显然送信的人还是一位高手,看着面色难看的手下,安慰道:“你不必自责,送信人是个高手,不在你的能力范围之类。你做的很好,下去找魏香主领一个月的奖金。”

  手下面色一喜,连忙谢道:“多谢少帅!”

  杨中平点点头,挥手示意手下退下,手下恭敬的倒退着离开了。

  手下离开之后,杨中平才重新拿起信封,仔细观察起来。信封摸起来挺厚实,显然不会只有一张纸在里面,在看封面,上面是用毛笔写的几个字——袍哥会少帅,杨中平亲启。杨中平虽然不懂字,但也可以看出这字写的不错。字迹工整,却又有一种古朴庄严的味道,更有铁画银钩的气势。

  当然,再好的字在杨中平严重也只是字而已,又不能当饭吃,写出来能一眼认出来就好了。

  不提杨中平的牛嚼牡丹,只见他拆掉信封口的火漆封印,取出里面的东西一看,却是一张红底烫金边的请柬。杨中平翻开一看,请柬的内容是用蝇头小楷写的,内容却是邀请他八月十五中秋佳节之际,前往扶风公孙世家,参加四年一届的武术交流大会。

  武术交流大会!杨中平暗自琢磨,这个武术交流大会到底是要交流个什么东西,难道是英雄大会?大叫一通比武,选出一个武林第一,然后当上武林盟主,号令群雄?

  应该不可能,杨中平摇摇头。自古文无第一,武无第二,练武之人各个心高气傲,即便是一场比试输了,也不一定就会承认自己不如别人,何况还要接受别人的领导。不光武人界不会同意,想必官府也不会眼睁睁看着他们选出一个领袖出来。

  再说了,现在的龙榜第一是文智法师,当初赵元康可没有说过他是武林盟主的话。那便是有另外的目的了,想到这里,杨中平心中一动,想到一个可能性——龙虎榜的排位变动。

  杨中平收起请柬,也将脑海中的杂念摒弃,自己在正胡乱猜想也没什么用处,不管怎么样,到时候却了也就清楚了。八月十五,现在才农历六月下旬,还有超过一个半月的时间,这事还早呢!

  …………………………

  眼看到中午了,可午饭还没着落,陈思雅最近有变声女强人的趋势,以前中午还偶尔赶回来给他做饭。单最近却没有这个待遇了,一天忙到晚,好不容易坐下来,又拿出手机开始打电话。杨中平都后悔了,当初就不该出钱给她开什么劳什子的服装店,这不是自己坑自己吗!

  自己做饭就免了,虽然会做,但杨中平却不想做,吃惯了陈思雅做的美味,才发现自己做的和猪食没多大区别。虽然总堂也配有食堂,但是自从学校毕业之后,杨中平就不打算再一次回味食堂的美味了!

  倒不是说着食堂的饭菜有多难吃,为了能够给训练的战队成员提供充足的体力和营养,总堂食堂可是配备了规格相当高的食物,但是杨中平发现自己可能得了“食堂恐惧症”,一到食堂就腿软。

  离开总堂,驱车二十多分钟,来到一处小区附近,找到一家苍蝇小馆,今天的午饭就在这吃了。

  这家小饭馆只有一间门面,里间做厨房,加上临街摆放的桌椅,一共八张桌子。老板姓黄,四十来岁,以前在外省的一家酒店做过主厨,攒了点钱,就出来自己开了这家小店。也没有请人,就是老板娘和自家儿子儿媳帮忙经营。

  “哟,杨哥来了,还是老样子吧!”老板儿子小黄看见杨中平过来,热情的招呼着。

  杨中平点点头,这不是他第一次来了,几乎是三天两头的就来一次,来的次数多了,自然也就认识了。杨中平吃东西虽然不太挑剔,但是吃惯了就不想改口,想要他换一样,也挺难的。

  临近中午了,小饭馆的生意不错,杨中平过来就剩下最后一张桌子了,虽然大多是冲着便宜来的,但是想在益州经营这么一家小店,没点绝活显然是不行了。老黄在大饭店当过主厨,之前却是在机关食堂学的手艺,因此不管是单锅小炒还是大锅菜,都有不错的技艺。

  “杨哥,你的碗筷!”老板儿媳走过来,给杨中平摆上碗筷。老板儿媳姓杨,和杨中平是家门,人长得白白净净的,说话也是轻声细语,虽然文化不高,但是人却很勤快。

  杨中平微笑着点点头,小黄不在一起,也不好和她多说话,虽然身正不怕影子斜,但是有的时候还是应该适当的避嫌的。

  很快,杨中平要的菜就上来了,都不是什么稀罕菜品,一盘回锅肉,一盘呛白菜,和一盆子小白菜豆腐汤。虽然都是很普通的家常菜,但正是这种普通的菜,才最能见一个厨师的本事。就想回锅肉,在蜀中,几乎人人会做,但是做的好的却不多。

  杨中平的菜上好了,客人也做满了,一时半会不会有客人再上门了,老黄也可以歇口气了。杨中平举起酒杯,冲着老黄一摇:“老黄,过来一起喝两杯!”

  老黄也不客气,听到杨中平的招呼,从塑料瓶里倒出一盘早做好的花生米,有拿了一个杯子,走了过来。这差不多是两人的默契了,杨中平每次都踩着点来,老黄也刚好可以歇息的空档,二人就经常坐在一起喝酒聊天。

  老黄没有问过杨中平是干嘛了,虽然心中也会奇怪,这人年纪轻轻,一身的穿着也算高档了,还开着一辆不错的车(老黄不认识辉腾,以为是普通的大众),而且还有闲工夫。这样的人,不是事业有成就是富二代。不过这人不错,没有那些有钱人的臭毛病,不是脾气坏就是颐指气使的。这人说话总是和和气气,自己偶尔说错话也不生气,总是一笑了之。

  老黄坐了下来,然后拿起啤酒瓶,先给杨中平满上,又给自己倒了一杯。两人碰了一下杯,然后一饮而尽。大热天的,喝杯冰镇的啤酒,怎一个爽字可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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