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节 上帝的惩罚
十一日的轰炸是在下午进行的,这也是人精力最旺盛的时候。很多飞行员都在质疑指挥官的决策是不是出了问题。美军防空战斗机的飞行员在下午最兴奋,让轰炸机这个时候进入美国本土上空,那不是找残废吗?
这天的三批轰炸机也都遭到了美军防空战斗机的疯狂拦截,可是在护航战斗机的掩护下,轰炸机的损失并不是很大。这也是护航战斗机第一次全程伴随轰炸机群行动。在十一月下旬的两次轰炸中,护航战斗机仍然采用中途会合的方式为轰炸机护航,结果那两次轰炸的战损率都超过了5%。罗云冲立即意识到了危险,迅速修改了护航战术,随即巴哈马群岛上的机场投入使用,护航战斗机拥有了前进基地,可以为轰炸机全程护航,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而这次,罗云冲还想看看全程伴随护航的作用到底有多大。
在三支轰炸机群中,飞往夏洛特的“鹏”式轰炸机群的损失反而是最小的。该机群在到达目标上空之前遭到了美军战斗机两次大规模的截击,结果只有12架轰炸机被击落。在返航的时候,又遭到了美军战斗机的两次截击,有7架轰炸机被击落。最后的战损率刚超过3%。
另外两支“狼鸠”机群的损失反而要大得多。其中飞往杰克逊的机群损失了28架,战损率超过了5%,飞往新奥尔良的机群损失了24架,战损率4%。因为飞往杰克逊维尔的机群遭到了美军战斗机三次拦截,而飞往新奥尔良的轰炸机群只遭到了两次拦截,所以这两支机群在防御作战中地损失相差不是很大。反而是遭到了四次拦截的“鹏”式轰炸机群的损失最小,这引起了罗云冲的重视。
罗云冲在机群返航之前。就给参谋部署了一个任务,那就是去调查这三个机群的轰炸行动,找到为什么“鹏”式机群的损失最小的原因。这也是在为今后的轰炸做准备,只有搞清楚了原因,才能够找到有效地轰炸方式,从而降低损失。
当时,“鹏”式轰炸机与“狼鸠”式轰炸机的自卫火力相差并不是很大,都配备了10门20毫米机关炮。属于世界上自卫火力最强大的重型轰炸机,比起只装备了重机枪的美军重型轰炸机而言,这两种轰炸机的自卫火力明显强悍得多。三支机群采用的战术编队也相差不大,按理说,损失率就应该与遭到拦截的次数成正比。
经过调查后,罗云冲找到了问题的根源。“鹏”式机群进入时的巡航高度是8500米,而返航时的飞行高度是9000米。而“狼鸠”机群地进入高度只有5500米,返航高度7000米。而美军战斗机在高空地性能严重降低,明显难以有效的拦截“鹏”式轰炸机,而对付飞得更低的“狼鸠”就自然有力得多了。
另外。“鹏”式轰炸机上地电台可以使用三个频道。在保持轰炸机群内部联系的情况下,还能够负责引导附近的护航战斗机去对付美军的防空战斗机,具备一定的空战引导能力。提高了护航战斗机与轰炸机群的配合效率,也就提高了护航战斗机的作战效率。而“狼鸠”式轰炸机上的电台要落后得多,没有与战斗机进行配合的有效手段,就难以引导护航战斗机作战了。
找到问题后,罗云冲立即着手解决。办法有两个,一是限制“狼鸠”的作战半径,使轰炸机不用携带全部地燃料,降低起飞重量,也就提高了飞机的巡航飞行高度。另外,设法为“狼鸠”装上“鹏”式轰炸机的电台。防御作战时,由副驾驶引导战斗机作战。后来在应用了这些办法后,“狼鸠”式轰炸机的战损率明显降低了不少。同时,这次调查也让罗云冲突发灵感,想到了一个可以提高轰炸效率,降低损失率的办法。
当天晚上,罗云冲拿到了具体的轰炸报告。为了确证三次轰炸行动的效果,除了在轰炸机群里安排有照相侦察机之外,当天傍晚的时候。还有数架远程侦察机分别飞抵夏洛特,杰克逊与新奥尔良上空,拍下了城市在大火中燃烧的照片。另外,情报部门也设法截获了美军的通信电报,弄到了美军对这三座城市做出的损失评估报告。
轰炸行动取得了圆满的成功,照片分析结果,以及截获的美军情报都证实了这一点,三座城市超过三分之二的城区几乎都被彻底的摧毁了!
轰炸夏洛特的“鹏”式轰炸机群是分成了10个小机群,每个小机群负责轰炸一片城区,不进行反复轰炸。因此,为了提高轰炸密度,轰炸机都采用了密集编队投弹,轰炸机之间的横向距离不到100米,纵向距离也只有大概200米,投弹进入高度1500米,而燃烧弹上的引信设置的引爆高度为200米,也就是母弹在200米处炸开,将子弹抛洒出去,这样虽然会比在450米高度上散布时的覆盖范围小得多,但是却能够提高纵火的密度,使大火更难以扑灭!
真正造成毁灭性打击的不是燃烧弹本身携带的燃烧剂,而是城市里大量易燃物品,以及这些物品被引燃之后产生的大火,热浪,以及有毒气体。
当时,美国是仅次于唐帝国的世界第二大汽车拥有国,从一战结束后,福特公司生产出了第一辆轿车后,到大战爆发前,美国保有的汽车数量已经超过了1000万辆。如果按照人均拥有汽车数量来计算的话,在大战爆发前,美国已经超过了唐帝国,成为了世界上人均拥有轿车最多的国家。几乎每座城市都有不少的汽车。在和平时期,汽车是生活的工具,可是在战争,特别是在遭到了燃烧弹的覆盖式轰炸后。汽车就成了“定时炸弹”。
汽车油箱被引爆后,产生的破坏结果甚至比燃烧弹本身还要大。另外,汽车的轮胎,内部座椅等都很容易点燃,而橡胶在燃烧后,会产生大量的浓烟,这些烟尘都有毒,过量吸入就会导致窒息。同时,烟雾还妨碍了救火工作。
除了汽车之外,美国的大部分家庭都有大量的可燃物,或者是易燃物。比如大量的木制家具,棉麻毛质地的衣物,窗帘,地毯等等。另外,美国中产阶级家庭一般都是住在木制结果的小平房里面的,而这些房屋的主体结构也是木才,极易燃烧。而且这些房屋都是一片一片连在一起地,往往连成了数个街区。只要被点燃了。根本就无法扑灭大火。
在轰炸结束后,大火仍然在熊熊燃烧,足足烧了三天三夜。城区内的居民区几乎全部被烧毁。工业区,商业区也都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在遭到轰炸的时候,就至少有5万人被烧死。到大火熄灭的时候,超过50万市民失去了家园,被迫离开城市。而在美国政府的记录中,这次轰炸导致72164名市民死亡,3419人失踪,伤者超过了20万。
比起后面的大规模轰炸,夏洛特的人员伤亡根本就不算大。可是,轰炸的效果已经出现了。被迫转移到别的城市。或者乡村去地市民除了带走没有被烧毁地行李之外,还带着遭到了大规模轰炸后的恐惧。这就如同是病毒一样,当恐惧的病毒在美国的身体内开始蔓延的时候,这个强壮的巨人也将倒下!
其他两次轰炸的效果也差不多,杰克逊的大火少了两天,有31452人死亡,4148人失踪,伤者超过了10万,另外还有10多万市民成为了战争难民。新奥尔良有33217人死亡。3288人失踪,伤者超过了5万,超过10万的市民成为了战争难民。
这是针对美国城市平民的第一次大规模战略轰炸,当时就出现了流言,很多美国人将战略轰炸称为“上帝的惩罚”。
当时美国政府还没有想到要控制向外地迁徙的市民,当战略轰炸如同恶魔的死亡召唤被转播开,当越来越多地美国人开始谈论“上帝的惩罚”的时候,美国政府才意识到,控制流言也许比防御轰炸还要重要。可是,当越来越多的难民涌向了美国各地的时候,已经不可能彻底的控制住恐惧在美国体内的传播了。
当罗云冲拿到了情报部门提供的轰炸评估报告的时候,他也有点震惊。这是他第一次为在战争中大规模地杀伤平民而感到心悸。在对日战略轰炸的时候,罗云冲从来就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毕竟日本是唐帝国的世仇,而且是那种背信弃义的敌人,没有任何唐帝国的军人会对日本有半点好感,在绝大部分帝*人眼里,就算日本人全被烧死了,那也是活该。可是,美国还算不上是唐帝国的世仇。虽然罗云冲没有看到轰炸现场那炼狱般的场面,没有看到在火海中挣扎着求生,最后却被大火给吞噬掉的美国平民,但是那些数字就是一条条的人命,代表着十多万人的生命就这么被剥夺掉了。
在战后,罗云冲口述的战争回忆录中,他对轰炸美国的感触是最深的。而且罗云冲自己都承认,如果当时美国选择投降,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美国平民成为战略轰炸的牺牲品。他甚至承认,也许还有别的办法可以迫使美国投降,而不是将美国东部地区的所有城市都炸成废墟。可问题是,当时有别的办法让美国投降吗?还有,美国政府会在失去了最后的抵抗能力,或者是彻底的意识到将遭到彻底毁灭之前就投降吗?而要让美国政府意识到不投降就要彻底毁灭,战略轰炸本身就是不可或缺的手段,如果没有那么多的城市变成了烈火中的炼狱,美国政府就不可能做出投降的决定!
轰炸总结报告也很快提了出来,参谋军官提出了几点修改意见,以及肯定了针对城区大规模使用燃烧弹的作用。另外,用于轰炸新奥尔良的新式燃烧弹的作用也得到了证实。
当时,只有投到新奥尔良的燃烧弹是采用了新的燃烧剂的。新的燃烧剂主要就是提高了可流动性,同时降低了密度,使之能浮在水面上持续燃烧。虽然新式燃烧剂的发热量,以及火焰温度要低一些,但是用来烧毁居民区已经是绰绰有余了。而且新式燃烧剂本身就是针对沼泽地带研制的,在对付新奥尔良这种被水淹过的城市时更为管用。
当初还有很多人不相信新式燃烧弹的性能,而且罗云冲也想知道新式燃烧弹是不是更管用,所以才安排了轰炸新奥尔良的行动。在得到正式之后,今后就可以继续用新式燃烧弹攻击美国南部地区的城市。现在这一点也得到了证实,罗云冲给兵工厂下了更多的订单,获得足够的燃烧弹才是确保轰炸能够持续进行的最佳保证。
白天轰炸的效果也得到了证实,虽然损失大了一点,但是罗云冲并没有因此而立即改为夜间轰炸。他在拿到了轰炸的评估报告之后就让参谋着手组织下一次轰炸,准确地说,是下一阶段的轰炸。
这时候,罗云冲用上了在对付日本时的办法,即先列出轰炸目标的清单,然后根据实际情况来安排轰炸行动。这样,就不需要针对每次轰炸进行单独的策划,而是根据实际情况,比如天气变化,轰炸机部队的出动能力,弹药与燃料的准备情况等等来陆续轰炸清单上的所有目标,灵活安排轰炸行动。
这也是战略轰炸走入正轨的重大标志,如果针对每次轰炸行动都做单独策划的话,那么罗云冲就要把他的战略轰炸机司令部的规模扩大好几倍,多安排几百个参谋军官,而他是不可能同时指挥这么多的参谋军官的,也就只能按批量的安排轰炸行动。干这套,罗云冲是行家里手,做起来轻车熟路了。当时,也恐怕没有第二个人能够比他做得更好!<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