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二弟何必如此兴奋?
第43章二弟何必如此兴奋?
郭嘉酒量很好,但比起刘云来,还是差一点。
这一场酒一直喝到子时,荀彧早早便倒下了,刘云和郭嘉虽然喝到最后,也相继趴在地上睡去。
第二天,三人都是被太阳晒醒的。
三人从地上起来,疑惑的互相看了对方,似乎有些尴尬。刘云先开口道:“大哥!要不继续?”
郭嘉听到刘云叫自己大哥,顿时有些别扭。人喝酒之后干出的事,醒来后不一定记得,就算记得,也不一定有多认可。
刘云主动代入角色,化解尴尬,就是想要郭嘉认可。
果然,郭嘉瞬间就反应过来,立刻进入角色。
“二弟真乃性情中人,且酒量当真厉害,既然二弟有此雅兴,今日继续?”
郭嘉说完了,便问荀彧。
荀彧一脸懵,看了看郭嘉,又看了看刘云道:“你们!?”他昨晚上喝蒙了,后来发生的事情特意被刘云给引导,所以二人结拜之时根本就没有想起荀彧。
郭嘉尴尬的道:“昨晚文若你早早便睡去了,我与二弟一直喝到子时过后,一时兴起,便结为了异姓兄弟。”
荀彧这才恍然大悟,却也没说什么。
刘云特意避开荀彧,是因为他即将投靠曹操,且与自己理念不合。荀彧想着的是匡扶汉室,刘云认为汉室已亡,双方根本就是南辕北辙。
一连三天,郭嘉和荀彧都在天然居,每日大醉,直到三天后荀彧离开阳翟,去往曹营。
郭嘉和刘云送荀彧至颖水,郭嘉忽然说道:“文若此次前往东郡,再见面已不知是何时,二弟,你不妨赋诗一首如何?”
这几天刘云说话即文章,抬手便成诗,郭嘉早知道他才思敏捷,所以才有此提议。
此时正值春季,前几日还月明星稀,今早起来就下起了小雨。
刘云紧急搜索,忽然一首入心,于是唱道:
“千里黄云白日曛,东风拂柳雨纷纷,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只改了一句,刘云便发现非常应景,且“柳”谐“留”字,整首体现自己想留对方,但又鼓励对方此行顺利,以后要功成名就。
经过几天相处,三人小圈子感情急剧升温,一起扛过枪,就差没一起飘过昌了。荀彧此时也就二十多,其实也是热血青年,听得刘云这诗情真意切,顿时眼中隐隐泛酸。
郭嘉赶紧解了缆绳,跟摆渡的船家说道:“快走快走!此去东郡,路途遥远,片刻耽误不得。”
兄弟二人目送荀彧离开,这才闷闷不乐的上马回城。
一路上,谁也没说话,郭嘉是出于对朋友前途的担心,但刘云却在考虑,为什么郭嘉的酒壶没看到呢?
“难道是还没有这个酒壶?或者说,他放在家里?”
两人就这样无言策马,走了数里,忽然,郭嘉率先开口道:“二弟觉得,文若此番去往曹营,可否得到重用?”
郭嘉知道刘云在曹营待过,但他却不会想到是刘云被扫地出门,还以为刘云是觉得曹孟德不行,不愿辅佐。
“曹孟德求才若渴,文若必被重用。”
刘云说的很笃定,郭嘉放下心来,所谓关心则乱,旁观者清,都是这个道理。
很快,二人便经过了情绪低谷期,郭嘉忽然道:“听说红香楼今日来了新的头牌,年芳十六,颇有才情,今晚你我兄弟去碰碰运气?”
郭嘉邀请,刘云肯定是要去的,而且他也年纪不小了,在这时空还是个雏儿,怎么说也该去体验一下,于是便爽快答应了,并约好晚上在红香楼门口碰面。
再次见到郭嘉,刘云整个人就兴奋了。
他终于看到郭嘉身上挂了个酒壶,看材质应该是铜质,可能是常年使用的关系,那个酒壶的脖颈油光发亮,但壶身却充满着暗淡的古铜色。
两人靠近之后,刘云已经百分之一万确定,这就是他要找的东西!
“我的天啦!”
刘云心中大喊,快两年了,他终于第一次见到九大祭器之一,而且还这么近在咫尺,他可以回家了。
身在那个时空,他总觉得哪儿哪儿都不好,也曾经想过穿越一回,穿越之后,他就又觉得还是那里好。
哪怕是吃软饭,哪怕是生活压力大,但刘云还是总想着回去。
郭嘉见刘云有些神色异常,遂安慰道:“二弟何必如此兴奋,莫非第一次来此等场所?”
“哪里哪里,曾经也到过的。对了,大哥,你这酒壶很精致啊。”
“精致?此酒壶跟了我五年有余了,精致算不上,但是却用的顺手。二弟喜欢,便送与你又如何?”郭嘉直接把自己的酒壶丢过来。
刘云心头嗡嗡作响:这就成了?
这简直不敢相信。
“哎呀!原来是郭公子来了,怎地杵在门口。我跟你说啊,欸?这位是?”
刘云想要道谢,结果被冲出门来的老鸨给打断了。这老鸨一把年纪了,还打扮的耀眼无比,肥胖的身材还直往刘云怀里塞,塞的刘云一阵恶寒。
“这是我的结义兄弟刘子远。”
郭嘉介绍道:“这是这红香楼的主人红香。”
老鸨见着刘云看上去气度不凡,干脆挤过来挽住他的手就往楼里拽。
“刘公子,我跟你说,我年轻的时候,整个阳翟县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对了,今日本楼头牌司秋秋首日登台,保证不让二位公子失望。”
老鸨还在啰嗦,郭嘉却受不了她,直接说道:“去去去,让那司秋秋早些出来。”
老鸨道:“郭公子今日不让顾巧儿出来作陪?”
郭嘉还没回话,就听得二楼凭栏处传来一声脆响:“奉孝!你这几日哪儿去了,可想死巧儿了,你等着啊,巧儿马上下来。”
刘云分明在郭嘉脸上看到一丝惊恐闪过,竟然不再说话。
顾巧儿刚下来,他刚刚出门的房间内便走出一位男子,那男子下楼时,竟然在楼梯上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刘云习惯性闻了闻食指,若有所思。
郭嘉向巧儿介绍了刘云,刘云早已经发现,这巧儿相当胸狠,长相也相当不错,当下吞了吞口水。
但反观郭嘉,转过头,趁着顾巧儿没看见,露出了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
却说此时的歌伎,一般都还只是卖艺不卖身。当然,这主要还是因为此时文人墨客保持着良好的风气。如果你看上歌伎,可以跟人商量帮人赎身,大都不会用强。
而歌伎本身,也具有一定的才学,至少在音律歌唱方面,能够打动人心。至于长相,那自不必说了。
厅中坐了二三十人,眼神没有一个不是跟着那道缓缓走出的倩影移动的,就连刘云也不例外。
有些人甚至连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
歌伎的工作是取悦男人,方式是唱歌。
男人看歌伎却不是为了听歌,而是看歌伎。
刘云仔细看着这司秋秋,只见其人长得的确标志可人,身材极好。
“跟红昌有差距,不过不大。”
司秋秋盈盈行礼,然后抚琴唱歌。
“梅花三弄!”
刘云万万没想到,这司秋秋竟然唱的是自己写给任红昌的这首。
“梅花一弄戏风高,
薄袄轻罗自在飘,
半点含羞遮绿叶,
三分暗喜映红袍。
梅花二弄迎春曲,
瑞雪溶成冰玉肌,
错把落英当有意,
红尘一梦笑谁痴。
梅花三弄唤群仙,
雾绕云蒸百鸟喧,
蝶舞蜂飞腾异彩,
丹心谱写九重天。
”
司秋秋还在继续唱,刘云竟然跟着轻轻哼起来,这司秋秋的意境,竟然丝毫不比任红昌低。
这词曲第一次出现在阳翟县,刘云竟然会跟着唱,且曲调辞藻竟然一模一样,许多人便投来目光。
司秋秋也似乎发现了什么,一边弹唱一边望向刘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