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章 冲杀
康斯莱特等四名法师,在跨出传送门后,就在第一时间开始吟唱咒语了。
他们知道,圣山里的人,都是些不见棺材不掉泪的贱皮子,你不给他们两个嘴巴子,他们都不知道正眼看你。
康斯莱特面前出现一个虚空裂缝,近百个缠绕着死灵之气的骷髅头颅飞向了那些圣光系牧师。
老管家莱西是第二个召唤出法术的,脚下地面泛起了一阵血雾,随着血雾散开,一股扑鼻的血腥味令人闻之作呕。
一个浑身鲜血的巨人从血雾中走了出来,背后还生出一双血翼,漂浮到空中后就飞向了那些教廷供奉魔法师。
“幽冥界的邪恶生物----血翼,大家小心,千万不要流血。”宾虚连忙招呼出一枚巨大的圣光十字架准备应敌。
此时的鲁尼也吟唱完咒语了,地面上伸出了一条条枯藤,缠绕在一起后变成了一支支利箭,开始拦截教廷法师们的魔法。
变为巨鹰之前,鲁尼又默念了一段咒语,一风一木两个元素巨人拔地而起。
老杜夫吟唱速度是最慢的,但是攻击范围却是最大的,滔天的巨浪盖向了圣山的主殿。
血蹄部落虽然只有四名元素使用者,但是却有着一名亚圣,两名魔导师,一名魔导士的豪华阵容,面对数十名教廷法师丝毫不落下风,除了拦截对方的魔法外,还能一刻不停的反击。
而地面上的战斗也打响了。
艾伦一马当先,抡起大铁锤就冲破了护卫骑士的防御阵型,二十五名钢铁魔偶和百名战士紧随其后,开始与教廷的护卫骑士开战混战。
曾几何时,艾伦对神圣教廷是敬畏的,对圣山这个人族最大的宗教机构是避之不及的。
因为他知道,宗教这个东西很邪门。
它可以让一个贫困无比的乞丐心甘情愿的奉献出怀里最后一口吃食,也可以让一个软弱无力的幼童举起屠刀挥向抚育他的亲人。
所以艾伦一向对宗教避而远之,心中的信仰有是有,但是却不是哪个神明,更不是什么混乱之神卡俄斯。
圣山顶峰的宫殿,无时无刻不散发着刺目的金色光芒,庄重,而辉煌。
神圣教廷,也无时无刻不标榜着自己正义。
异教徒讨伐军团,也无时无刻的在点燃火刑架,活活烧死所谓的异教徒。
这些教廷的宗教人员,左手拿着法典,右手高举着屠刀。
法典很少被翻开,屠刀上的血液却永远在流淌。
要不信奉圣父,要不死无葬身之地。
剥开那些口是心非,剥开那些蛊惑人心,剥开那些悲天悯人,剥开教廷一切的一切,只剩下赤裸裸的利益,和肮脏的权利。
利益和权利的驱使下,是赤裸裸的屠戮和无休止的索取。
神圣教廷高喊着圣父的神名,打着正义的名义,挥洒着信仰和无辜的鲜血,最终,只是为了永远成为人族的霸主,为了可以号令大陆,为了让所有人俯首帖耳。
艾伦从不给教廷上缴一枚铜板,也不会传播所谓圣父的光芒,甚至又有多少偏远小国成为了教廷附属国他也不在乎。
血蹄部落站在此处,彼岸有一个喝人血吃人肉的怪物。
隔海相望,虽然恐怖,却和自己毫无关系。
艾伦不会跨海而去消灭怪物,哪怕怪物站在远方吞噬血肉,望之可怖,细思恐极。
可是当另一个怪物从风暴中走出,艾伦不得已只好和彼岸的怪物联手。
这个喝人血吃人肉的怪物,在对抗另一个怪物时,不忘了将邪恶的目光看向艾伦,看着看着,令人恶心的触角就伸了过去。
所以艾伦不能再忍了,他要让这个怪物知道,我虽然没你面容可怖,虽然没你体型庞大,虽然没你人人惧怕。
但是我却依旧可以高举利剑,斩你触角,刺你头颅。
可怕的不是大教皇,不是艾伯特,更不是什么异教徒讨伐军团。
最可怕的而是妥协,艾伦怕自己妥协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当无数次的妥协后,血蹄部落里不会在充满任何欢声笑语。
无论奥菲斯和他关系再好,无论有多少个朗宁特信仰动摇,无论血蹄部落打多少次教廷的脸。
艾伦知道,血蹄部落与神圣教廷,早晚会有一战。
所以他现在就要高举利剑去反击,哪怕刺不到怪物的头颅,斩不到它触角,也要让这个怪物知道,不是谁,都会惧怕你。
护教骑士们都是百里挑一的百战老兵,也更是各个军团里的精锐,甚至全都修炼出了斗气。
而斗气的存在,就是为了击败个体战斗力更强的外族,比如比蒙,比如荒原野蛮人。
拥有了斗气后,他们就可以忘记了恐惧,因为他们更加的灵活,五感更加的敏锐,攻击力也更强。
但是血蹄部落让这些护教骑士重新回忆起恐惧是何种滋味。
也让他们知道,不是所有蛮族战士都是傻乎乎的一拥而上的莽夫。
血蹄部落走的一直都是精兵的路子,极其重视外在装备的作用。
战士们装备更新之快,在圣卡西斯大陆几乎罕有先例。
一个血蹄精锐战士的标准装备,豪华的简直令人发指。
而且整套单兵装备里,哪怕是一个最细微的零件,都是出自大师之手。
几何学者樊迪大师,圣卡西斯版的物理学家野矮人米加德,十级钳工平原矮人德尼罗。
樊迪总设计,米加德改良,德尼罗亲手打造。
三个几乎没有战斗力的糟老头子,却拥有三颗最强大的大脑。
出自三人之手的装备,已经不单单是一件武器或者护甲,而是可以堪称为艺术品了,并且代表着圣卡西斯大陆兵工业的尖峰。
第三代护甲,龙鳞全身铠,命名为卡卡鲁的庇护。
由三阶火系巨龙身上毁灭友情贡献,龙鳞鳞片为主体,经过圣光系魔力元素激活后,无缝熔成全身铠,四肢与关节齿轮部位链接,内置异空间金属内衬甲,拥有极强的双抗作用,配合着蛮族抗干耐揍的好身板,适合陆战冲锋与大规模混战,防火防盗防法师。
第三代中近程距离压制武器,大力神三号便携式手弩,可瞬间直线射出三支破魔破甲弩,一百码之内穿透五公分厚的铁板,距离敌人百码以内就可以进行火力压制,可以起到先发制人的作用,携带方便、上弩迅速、准确率高、穿透力强。
第三代防御盾,艾伦将其命名为“左手的时间”,套臂式精钢塔盾,原血蹄部落第二代装备精钢全身铠二次熔炼,去除所有杂质后,缩小体积与密度后锤炼而成,塔盾两侧四排射击孔,米加德大师设计,独具匠心,利用空气动力学原理激发,一旦射出,可成扇形击出十二把剧毒无柄断刃,适合多人配合齐放,无死角、威力大,切割力强。
血蹄批量生产的三棱军刺,以艾伦随身军刺为原型,平原矮人集体打造,随身携带,不忘初心保留传统外观,诚意十足独具情怀,圣卡西斯大陆近身厮杀兵器的巅峰之作,长四十七厘米,加深血槽,一旦血液随着血槽排出,肌肉收缩时无法吸住,便于下一步动作,前端设计的三棱,接触敌人后,创伤面为方形伤口,伤口各侧无法相互挤压达到止血和愈合的效果,并且无法立即包扎,只需刺入人体任何部位八厘米左右,就可以使敌人立即致命,专破魔力护盾和护体斗气,专为教廷战斗人员设计。
淘汰了第二代近身重武器后,为了配合蛮族力大无比的优势,部落战士们同意将近距离作战的武器换为统一的战锤。
第三代武器,战士们近距离作战的常规兵器。
这种钝器战锤没有锋利的切割效果,但是却十分适合击打,上手快,动作单一,掌握容易。
每当在战士们挥舞之下,就会发出刺耳风声,樊迪将其命名为钢铁咆哮。
把手处采用防滑设计便于掌握,七十公分铁链缠绕手臂,中间部位厚度直径超过二十公分,实心打造,顶端锤部八面六角,击打力强不易磨损,这种钝器不需要多复杂的招式,卯足了劲使劲抡就行,砸人砸盾两相宜,杀人放火不耽误。
这就是血蹄部落战士们的制式装备,顶着塔盾进行推进,战士们将身体缩在塔盾后面,接近一百码以内用破甲破魔手弩,先发或者后发制敌,接近五十码以内,开始成扇面射击剧毒断刃,二次压制后,抡起战锤开始冲锋,打乱敌人阵型后各自为战,左手军刺右手战锤,不断切割敌人后各个击破。
百名精锐战士们,曾经在血蹄部落的门口,无论刮风下雨,无论白天黑夜,每天都要重复很多遍训练这一套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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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御、推进、压制、再压制、冲锋、近身厮杀,这一套动作,他们每天都要在科隆和萨克雷的指挥下,配合练习至少十次,日复日,月复月,从未间断过。
因为第三套装备换装更新后,血蹄战士们已经不单单是严格意义上的步兵了。
他们中近距离可以利用弩箭充当弓箭手的角色,冲锋途中可以从塔盾中射出剧毒断刃进行压制,近距离作战可以挥舞战锤。
而自从全部更新完第三代装备后,五百名护教骑士有幸成为了第一批提他们检验装备的活雷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