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春 第三十七章 春末

  也不知道是如何回去的,反正醒来的时候已经大天亮了

  屋子里面只有我自己,空空荡荡的,他们好像都去上班了。

  王城也许给我请假了吧,反正无所谓了,我也不想再这样混日子了。

  突然听到外面传进来一首歌曲,很古老的歌曲了,也叫不上这歌曲是谁唱的了,只是跟着它的旋律哼唱着。

  如果你愿意

  我可以永远像现在这般美丽

  因为我生而为爱痴迷

  如果你有情

  这世界可以不需要再有四季

  我的心早已经色彩分明-

  多少爱情正甜蜜

  多少童话在凋零

  然而我始终相信

  我将得到永恒的幸运

  再也不必为情所苦

  真爱不用再分离

  只要能用心经营

  就会幸福到底——

  如果你有情

  这世界可以不需要再有歌曲

  我的心早已经充满了旋律

  唱着,哼着,不知不觉的又进入了梦乡,在梦里去约会她的脸庞,美美的笑了,挂着一丝泪滴。

  脱掉了厚厚的棉衣,感受着如火的骄阳,牵着素薇的手,游荡在街上,感受着路人的注目礼,我的心里满满的都是甜蜜。

  【讲真,最近一直用咪咪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iiread 安卓苹果均可。】

  梦里的世界,真的好想永远不要醒来。

  醒来的世界里,不会再有这份甜蜜,只有现实的洪荒,和无情的凄凉。

  春季的末尾,我依然没有得到想要得到的东西,不单是我,我们谁也没有得到自己应该有的东西。

  这个世界,我们渐渐的变得开始不清醒,不但房价涨了,油价涨了,孩子的个子也长了,城市开始大变样起来。

  身边的朋友,也发生了些变化,一个老乡曾经这样告诉我:你们这群孩子算是完蛋了,除了玩还会什么,男的一个个都是浪荡公子,女的一个个都是风尘骑士,这个社会交到你们的手上,我都不敢想象了。

  当时,我没有理会他,以为他这是谬论,我们怎么了,我们有青春,我有时间可以挥霍,我们可以放荡的生活,这个世界离我们还很远。

  可是,比我小十二岁的兄弟都已经喜欢奥特曼或者喜洋洋了,我已经没有可以挥霍的东西了。

  王城几天后,终于还是和茹茹分手了,这个古灵精怪的女孩子,从此也淡出了我们的世界,不知去向了何处。

  本来应该喜欢我的杨阳,却跟着王城走了,我的心里竟然有一丝难过的成分,也许人就是这样,犯贱的时候,真贱。

  已经早早离开我们身边的王超,不知怎么搞的,竟然和笑笑打得火热,爱情有时候真的会穿越遥远,他们向我证明了这一切。

  据说我恨得要命的那个胖松,也不可思议的看上了杨阳,还一度扬言要和王城竞争到底。我迷茫了,原来邻家小妹的类型是大众的爱好,可是,像胖松那体重别说邻家小妹了,就算是恐龙级别的女孩子都会先上秤上量量自己的分量,看到底能不能承受这份压力。

  其实,最值得一提的人是洋子,这小子话很少,有人告诉我说,话少的人心眼最多,他绝对是这一种人。因为我无缘无故的不去浴都上班,所以被单位开除了。正值旺季浴都缺人,所以王城主动带洋子去上班,还别说,他还真是天生做服务生的材料,不但受到娱乐人员的一致好评,老板也对洋子大加夸奖,而我也邪恶的成为了反面材料,时不时的被拿出来数落,都不伺候他了还败坏我的名声,亏我兜里没钱,不然早就告他去了,这是诽谤,最次也得中级人民法院。

  俗话说:赌场失意,情场得意。可是洋子不但事业有成,还不知使用了什么手段最后抱的美人归。

  被洋子俘虏的女孩子,也是曾经我晚上偶然会想到的月婵,这件事,让我耿耿于怀。

  这个世界,乱了,真的乱了。

  一直以情圣自居的王军,也紧跟社会的潮流,走入了恋爱的大河中。

  什么人找什么人,这句话完全正确,王八看绿豆,对眼。王军和时尚开朗的娇欢无情人也终成眷属,他们俩人让我深深的认识了那位我曾经鄙视的老乡说的那句话。当时在网上看到一句话,我马上就想到了他们两人,也许里面还存在几分嫉妒吧,他们都恩爱了,而我还是一个人,一个人吃,一个喝,一个人睡,一个人走,一个人伤心。

  他们都恩爱了,所有人都沉浸在幸福里,喜笑颜开。

  我百思还是无聊,所以跑去了网吧,这一呆就是一星期。

  一星期出来以后,发现路人都露出了胳膊,太阳也恶毒的跑在了头顶。

  我在心里默念,原来春季,已经离我远去,我都未感受到春末的气息,连呼吸都不舒服起来。

  莫名的打了一个喷嚏,还以为是有人想念了,可是,谁还会想念我啊,自己安慰自己而已。

  都说春天是恋爱和感冒的高发季节,身边所有的人都是前者,而唯独我自己是后者。

  我再也适应不了他们的生活,他们每天的话题就是爱情的秘密,而我却无语。

  我决定离开他们,继续寻找自己的幸福。要走了,他们没有人来送我。据说那一天娇欢他们公司放假了,他们都陪伴爱人去了。

  在兄弟和情人之间,受伤的永远是兄弟,只有在喝酒的时候,兄弟才是真兄弟,连最后的结账都不会是真的。

  随他们去吧,反正我是伤透了心。

  也不愿意就这样回家去,无功无过,也无颜见父老乡亲。

  在城市的边缘,找了一份苦力,在货运站搬起了箱子,这中间认识了一位还不错的哥哥,他叫少卿,我们很快就打成了一片。

  心里,还是没有忘记春天,还是没有忘记素薇,没有忘记所有的一切。

  可是,她在哪里?春天在哪里?

  晚上累了,我总会这样的想起。

  不知不觉,一个人就过的久了。

  一个人久了,因为怕伤害,懒惰去恋爱,懒惰去了解人-

  一个人久了,朋友会越重要-

  一个人久了,会越来越喜欢听歌-

  一个人久了,电话会常常忘记带-

  一个人久了,都会养成一个怪癖(如收集狂,网族)-

  一个人久了,对爱情会越挑剔-

  一个人久了,除了寂寞点以外,还是蛮开心的-

  一个人久了,看到样子不错的异性,生理吸引内心抗拒-

  一个人久了,会变的比恋爱时候成熟-

  一个人久了,会害怕看鬼片-

  一个人久了,会常常浏览星座运程(总期待发生点什么)-

  一个人久了,会比以前重视自己的家人

  一个人久了,对节日大多没啥期待-

  一个人久了,总难免和些桃花搞搞暧昧(就好像下午茶,虽然不是正餐,可是也是一种享受)——

  一个人久了,会改变至少两种地方在你的性格-

  一个人久了,一定会有周率的吃方便面-

  一个人久了,会喜欢买很多鞋,带你去更远的地方-

  一个人久了,你会觉得自由自在,天宽地广-

  一个人久了,有时候不平衡,为啥不如你的朋友有个如此好的伴侣-

  一个人久了,会更爱花钱-

  一个人久了,会喜欢转发些无聊短信给朋友-

  一个人久了,爱情会越来越不重要,钱和事业变重要了

  一个人久了,爱情对我来说是个虚伪的东西!

  一个人久了,不自然也成了习惯…!

  一个人久了,也就习惯了。

  一個人久了!傷口也不再那麼疼!

  一個人久了,連悲傷都沒有了眼淚

  一个人久了,连风花雪月都没有空去理会!

  一个人久了,连等待都是短暂的年华,短暂着却漫长的走过,走过岁月…

  一个人久了就会成为一种习惯而习惯很难改变特别是有人需要的时候_也不知是习惯两个人、还是习惯陪伴。

  无奈的写下一段春天,纪念那段回眸。

  爱情,与孟婆有关。

  我经常这样说:婆婆的汤真好喝/有家的味道/婆婆的面容好慈祥/就像奶奶一样/

  喝了这汤/我心里不再苦/夜也不再黑/我会勇敢的一个人上路/

  婆婆,我会不会幸福/我真的不想再这么苦/为什么忘记之后/眼泪还是止不住/

  月儿的光芒照在小桥上/那么温柔就像她的手/婆婆,你能不能叫我/抓住这双手。叫我牢牢地抓住

  /婆婆,我真的不想再这么苦/真的不想再这么苦!”

  春逝,夏朦胧(未完待续)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